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》,宿迁市委结合工作实际,研究确定10个落实《意见》的重点项目,其中,市委巡察办承办5个项目、县(区)委巡察办承办5个项目,市县联动攻关、合力推进确保上下联动意见落到实处。
一是领会精神选项目。召开巡察机构专题学习会、全市巡察办主任会议,逐字逐句学习上下联动要求,吃透文件精神,准确把握上下联动目标任务、组织领导、工作机制,采取市县一体、用项目化方式深入贯彻落实要求,围绕“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、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、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”目标任务,选定“巡察整改工作问责机制、巡察整改工作公开机制、指导督导机制”等10个项目探索创新,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。
二是着眼操作立项目。要求各责任主体注重将原则性要求转化成落实的具体措施,从体制机制层面推上下联动有机贯通,不出台宽泛的意见,探索实施落实意见的具体工作措施和配套制度。召开专题辅导解读会议,按照“项目目标化、目标节点化、节点责任化”标准,要求各责任主体制定实施方案,细化工作举措,明确责任主体、目标任务、实施步骤、序时进度,10月底前梳理总结重点项目阶段性成果。
三是精准分工定项目。将建立指导督导机制、报备机制、巡察工作约谈机制等五个项目由市委巡察办两个处探索实施;结合县(区)工作实际,在充分征询县(区)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各县(区)巡察办承担“巡察工作整改问责、机动巡察、巡察整改工作公开”等项目,先行探索实践,对试点取得实效的,在全市面上推广铺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