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 | 加入收藏
纪检监察网
关于转发市纪委市监委《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 事宜的规定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0-06-10  作者:  浏览次数:


关于转发市纪委市监委《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

事宜的规定》的通知

各党支部,各系、处、室、中心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规范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促进公职人员带头落实人情新风“宿9”,市纪委监委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》(宿纪发〔20203号),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,现将文件转发给各部门,请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公职人员学习《规定》,确保每一名公职人员知晓《规定》、执行《规定》。

特此通知。



附件1:《人情新风“宿9条”》;

2:《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》

附件3:《印发<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>的通知》;




2020528














附件1


人情新风“宿9条”


1.婚事新办,丧事简办,小事不办。

2.随礼往来一二百,不把人情变成债。

3.请客要适度,宴席不铺张。

4.嫁娶不要彩礼。

5.丧事不请吹鼓手,不放高音喇叭,不迎祭桌,不撒纸钱,不扎纸人纸马。

6.孩子满月、升学,祝寿、过生日只摆家宴。

7.买房、买车、开业不请客不收礼。

8.“压岁钱不变味,不惯孩子。

9.党员、干部做表率,模范、乡贤带好头。









附件2

宿迁高等师范学校

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

填报时间:  年 月  日

姓 名


政治面貌


部门


职务



申办事由


拟邀请(参加)对象


拟操办方案

(含时间、地点、规模、是否收礼等情况)



申报人签名:

廉洁承诺

本人将严格落实宿迁人情新风“宿9条”,严格遵守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》,严格控制活动规模,不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,不违规动用公车、占用公共资源等,不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、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,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。

承诺人:

组织意见


(签字): 年 月 日

备注


注:1.婚事操办,须在婚礼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学校纪委报批和备案;

   2.丧事操办,应在操办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按规定备案。


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纪检监察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