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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落实“两个责任”及述责述廉报告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9-12-17  作者:  浏览次数:

宿迁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

关于报送落实“两个责任”及述责述廉报告的

通知

 

各县(区)委、纪委,市各开发区、新区、园区党工委、纪工委,市委各部委办,市各直属单位党组(党委)、纪委,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,市级机关纪工委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精神,根据中央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文件要求,请各级党委(党组)、纪委(纪工委、纪检监察组)对照《宿迁市全面从严治党“两个责任”清单》(宿发[2018]14号)内容,分别从责任履行、廉洁情况、存在问题、工作打算等方面撰写责任落实报告、述责述廉报告,并于20191225日前2019年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、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、纪委(纪工委、纪检监察组)监督责任报告上传至宿迁市落实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“述责述廉报告”模块。

联系人:冯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84360136

 

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91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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