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高师纪发〔2019〕03号
关于重要岗位人员
签订“廉洁自律承诺书”的通知
各支部、各部门:
根据中央纪委《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结合2019年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安排,拟对学校各重要岗位人员签订“廉政自律承诺书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签订人员范围
各职能部门、各系、各支部的重点岗位人员。
二、签订人员确定
由各职能部门、各系、各支部根据学校确定的原则范围,结合本部门的具体实际,确定相应的岗位和人员,并填报“宿迁高等师范学校重要岗位人员分布表”(附件2)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15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,电子稿纪委邮箱:。
三、签订“廉洁自律承诺书”
1.“廉洁自律承诺书”(附件1)由学校纪委统一制作;
2.“廉洁自律承诺书”的签订由各部门自行组织,并在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;
3.“廉洁自律承诺书”签订一式三份。一份自存,一份部门留存,一份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;
4.“廉洁自律承诺书”签订日期统一填:2019年4月20日
四、几点要求
1. 各职能部门、各系、各支部负责人要从促进本部门廉政建设,加强管理,爱护职工出发,认真分析实际情况,全面梳理,准确确定重要岗位。
2.要结合此项工作组织开展一次“忠实履职、廉洁办事”的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,进一步增加岗位人员的廉政意识。
附:
一、《宿迁高等师范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》;
二、《宿迁高等师范学校重要岗位人员分布表》。
2019年4月10日
附件一:
宿迁高等师范学校
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
为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坚持廉洁自律,规范岗位行为,我在此郑重承诺如下:
1.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增强法制意识,提高依法办事能力。
2.正确认识和行使权力,遵守岗位职责,主动接受监督,不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。
3.严格遵守有关廉洁从业和《廉政准则》的各项规定,遵守学校各项廉政规定和纪律要求,不断增强预防腐败能力自和觉性。
4.在各种经济活动中,坚决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,秉公办事,不损公肥私,不为利所驱,不为钱所惑,不收受回扣。
5.遵守财务管理制度,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规定,不设“小金库”,不乱收费,不做假帐和帐外帐。
6.加强作风建设,注重自身修养,坚持勤俭节约,不铺张浪费,讲正气、树新风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做出贡献。
承诺人岗位(职务):
承诺人(签名):
年 月 日
附件二: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学重要岗位人员分布表
统计单位:
党政负责人(签字): 填表人:
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